旅游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。党中央、全国人大常委会、国务院领导对旅游立法都很重视。在法律草案调研、起草、修改、审议的3年多时间里,国务院20多个部门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给予我们大力支持,国家旅游局、全国旅游系统包括专家学者给予我们很多帮助。十一届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法律委员会、财经委员会、法制工作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。正是因为上上下下协调配合、共同努力,才使法律顺利出台。
旅游法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。由于旅游产业链条长,关联行业广,涉及部门多,很难针对不同类型旅游活动单独立法,只能采取综合立法模式。旅游法共设10章112条,除总则、附则之外,分别对旅游者、旅游规划和促进、旅游经营、旅游服务合同、旅游安全、旅游监督管理、旅游纠纷处理、法律责任做出规定,涵盖了行政法、经济法、民法的内容。
第一,突出旅游法的保障地位,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、保护旅游资源、保障旅游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。
在维护旅游者权益方面:旅游法单设“旅游者”一章,以具体权利落实对旅游者保护。一是自主选择权;二是拒绝强制交易权;三是知悉真情权;四是要求履约权;五是受尊重权;六是请求救助保护权;七是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。同时,还在其他各章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。
在保障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权益方面:旅游法注重平衡对旅游经营者权益的保障。在遇有不可抗力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,赋予旅行社变更、解除合同的权利;为解决旅游经营者责任问题,针对旅游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,法律规定了公平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,并建立了责任保险制度。为保障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,法律专门规定,旅行社应当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,支付劳动报酬、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支付导游服务费用,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。
在保护旅游资源方面:旅游法提出旅游业发展遵循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,在有效保护前提下,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。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,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符合资源、生态保护与文物安全的要求,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,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、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,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。政府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。
在保障旅游安全方面:旅游法确立政府统一负责、部门依法监管、旅游经营者具体负责、旅游者自我保护的全程责任制度:一是设立事前预防制度,包括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、流量控制,旅游经营者安全评估、警示、培训等;二是设立事中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政府安全监管和救助,旅游经营者报告和救助,旅游者遵守安全规定等;三是设立事后应急处置制度,包括政府和旅游经营者处置责任,旅游者配合并依法承担费用等义务。
第二,强化旅游法的规范功能,为规范旅游经营、旅游服务合同、旅游监督管理、旅游市场秩序,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在规范旅游经营方面:旅游法确立了旅游经营的基本制度。对于旅游经营者,法律明确了旅行社许可条件、业务范围、经营规则,规定旅行社不得虚假宣传,不得安排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项目,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,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收取费用,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或者服务费。对于旅游从业人员,法律明确了从业条件,要求导游、领队必须持证上岗,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的委派。导游、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,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,不得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。关于景区,法律明确了开放条件,要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,对门票价格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定。关于新兴旅游业态,法律对农家乐、高风险旅游项目、网络经营以及其他旅游经营活动作出明确规定。同时还明确了旅游经营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在规范旅游服务合同方面:旅游法对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、变更、解除、违约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,进一步明确了包价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、旅行社说明义务、合同解除各种情形以及责任分担,并对旅游安排合同、代订合同、咨询合同和住宿合同衔接做了原则规定。从法律上规定了旅游者与旅行社、组团社与地接社、委托社与代理社、旅行社与履行辅助人之间的特殊责任分担制度。同时还对旅游者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,对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。
在规范旅游监管方面:旅游法明确了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、联合执法机制、统一受理投诉机制、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共享机制、跨部门跨地区督办机制、监督检查情况公布机制。禁止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。要求旅游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,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,组织业务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。同时,法律还对旅游纠纷处理的途径、程序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。
第三,发挥旅游法的促进作用,为健全旅游管理体制、强化旅游发展规划、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、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法制环境。